中上協(xié):全面了解審計機構誠信狀況 避免選聘記錄差審計機構

欄目:信用建設 發(fā)布時間: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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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上協(xié):全面了解審計機構誠信狀況 避免選聘記錄差審計機構

——來源:中國信用

 

  近日,中國上市公司協(xié)會發(fā)布上市公司選聘年報審計機構倡議書并提出,全面了解審計機構誠信狀況,合理做出選聘決策,避免選聘聲譽、誠信記錄差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年報審計機構,更不能購買審計意見。

  中國上市公司協(xié)會表示,根據(jù)《證券法》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符合《證券法》規(guī)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勤勉盡責、恪盡職守,按照相關業(yè)務規(guī)則為證券的交易及相關活動提供服務。

  據(jù)了解,近年來尤其是去年以來,監(jiān)管部門對于上市公司財報審計質量的關注和監(jiān)管均明顯升溫,中國上市公司協(xié)會也在多次培訓中對于上市公司進行細致指導。為引導上市公司合理選聘年報審計機構,推動提升資本市場財務信息披露質量,中國上市公司協(xié)會向上市公司發(fā)出如下倡議:

  第一,高質量的審計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可信度,提高公司內在價值與股價的相關性,關系廣大投資者切身利益。 

  第二,《證券法》生效至年報披露法定期限時間較短,再加之當前正處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而且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專業(yè)性強、復雜程度高,審計工作面臨較大挑戰(zhàn)。倡議上市公司不宜聘請無上市公司年報審計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年報審計機構,以免未能按期披露年報。

  第三,倡議上市公司嚴格按照證券交易所相關要求,如實披露審計機構信息和選聘程序,提高上市公司選聘年報審計機構的透明度,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公司價值。

  第四,審計委員會作為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高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和規(guī)范運作水平方面發(fā)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已于2018年9月30日發(fā)布施行,強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并進一步強化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倡議上市公司在選聘外部審計機構的工作中,重視并充分發(fā)揮審計委員會的作用。審計委員會委員應依法履職,主動作為,對于外部審計機構的選聘,重點關注審計師的審計質量和獨立性,發(fā)表獨立意見,同時履行好在財務信息審核、內外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監(jiān)督評估等方面的職責,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此外,中國上市公司協(xié)會倡議,上市公司堅持“四個敬畏”、牢守“四條底線”,按照上述倡議開展年報審計機構選聘等相關工作,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度年報信息披露工作,為提升資本市場財務信息披露質量和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