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推行誠信訴訟告知承諾制度

欄目:政務誠信 發(fā)布時間: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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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晉江:推行誠信訴訟告知承諾制度

——來源:晉江經(jīng)濟報

 

  日前,記者從晉江法院獲悉,自今年晉江法院大力推行誠信訴訟告知承諾制度以來,晉江法院共對23起案件、16名不誠信當事人作出處罰決定,將1條犯罪線索移交公安偵查。

  在原告王某與被告陳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王某在起訴時隱瞞陳某曾還款15000元的事實,在陳某答辯并舉證后才承認上述事實。王某隱瞞付款事實,屬故意作虛假陳述,其行為妨礙了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也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晉江法院依法決定對王某罰款2000元。

  據(jù)了解,誠信訴訟告知承諾制度,即編制《晉江市人民法院誠信訴訟告知書》《誠信訴訟承諾書》,在立案、審判、執(zhí)行等過程中,充分告知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誠信訴訟義務及違反誠信義務的相應后果,并要求作出承諾。如若當事人拒絕簽署承諾書,承辦法官可明確告知,當事人違反誠信訴訟相關(guān)規(guī)定,不誠信訴訟行為將被記錄在案并報送當?shù)卣餍胖行募跋嚓P(guā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構(gòu)成妨害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將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及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對個人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對單位處以5萬元-100萬元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隨著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人選擇訴訟進行維權(quán),濫用訴權(quán)虛假惡意訴訟的行為也隨之頻發(fā)。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信口開河、夸大事實、做虛假陳述的情況屢見不鮮,嚴重干擾正常司法活動,損害司法公信力,浪費大量司法資源。

  晉江法院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通過推行誠信訴訟承諾書制度,有利于進一步凈化訴訟環(huán)境,防范、打擊虛假訴訟,維護法律嚴肅性和司法公正,助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