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注冊后才能提出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嗎?

欄目:知識拾錦 發(fā)布時間:2018-09-08
分享到:
在國內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注冊后才能提出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嗎?

在國內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注冊后才能提出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嗎?

答:不一定。要根據指定國家的不同而定。

一個商標申請國際注冊,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成員國的,該商標必須是在國內已經注冊的商標,方可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當指定保護的國家是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有關議定書成員國的,只要該商標或是已被商標局受理的注冊申請或是已經注冊的商標,即可提出國際注冊申請;當指定的國家既是屬于“協(xié)定”成員國又是屬于“議定書”成員國,自2008年9月1日起,只要該商標或是已被商標局受理的注冊申請或是已經注冊的商標,即可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注:

  “馬德里”協(xié)定與議定書的締約方:

  協(xié)定締約方是指加入“馬德里協(xié)定”的國家;

  議定書締約方是指加入“議定書”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

  純協(xié)定締約方是指只加入“協(xié)定”而未加入“議定書”的國家;

  純議定書締約方是指只加入“議定書”而未加入“協(xié)定”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

  自2008年9月1日起,對于“馬德里聯盟”中同屬于“協(xié)定”締約方和“議定書”締約方的國家,適用議定書。

  截止目前(2009年10月30日),純協(xié)定締約方為5個,分別為:阿爾及利亞、哈薩克斯坦、利比里亞、蘇丹、塔吉克斯坦。純議定書締約方為29個,分別為:英國、丹麥、芬蘭、挪威、瑞典、冰島、立陶宛、格魯吉亞、愛沙尼亞、土耳其、土庫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達、希臘、新加坡、澳大利亞、贊比亞、愛爾蘭、韓國、美國、荷屬安的列斯、歐盟、巴林、博茨瓦納、阿曼、烏茲別克斯坦、馬達加斯加、加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