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網上圖片 遭遇侵權索賠

欄目:新聞資訊 發(fā)布時間: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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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網上圖片 遭遇侵權索賠

——來源:福建法治報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2日訊  網上看見一張圖覺得好看,就請廠家生產印制在T恤衫上,放在自家店內出售,哪知這圖形竟是別人的注冊商標。都說不知者無罪,可是平潭一商家卻因該行為被判侵害商標權,這是為什么?

  注冊商標商品異地銷售

  一公司奔赴千里核情況

  上海某公司是一家主營原創(chuàng)T恤設計與銷售的企業(yè),在上海南京東路、東方明珠等多個上海著名旅游景點陸續(xù)開設了多家“某上海”品牌店鋪,專門銷售其原創(chuàng)“某上海”系列創(chuàng)意T恤,已在上海乃至全國范圍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2016年9月28日,該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了一圖形商標,后將該圖形商標應用于其設計和銷售的T恤中,并在其自身的品牌門店內進行對外銷售。

  上海某公司稱,其在微博一網友2017年7月27日發(fā)的照片上,看到平潭海壇古城經營的一家“某海壇”店面裝修和出售的T恤跟其店內的相似。

  為了核實該情況,今年5月,上海某公司派人專程奔赴千里之外的平潭。果不其然,發(fā)現在平潭海壇古城中有一家與其公司品牌店鋪裝飾、裝潢幾乎完全一致的“某海壇”店鋪,店內所售產品與其“某上海”店鋪內銷售的產品基本相同,其中包括使用案涉注冊商標的T恤。

  7月16日,為證明侵權事實,上海某公司還在廈門市鷺江公證處的監(jiān)督下,公證購買了“某海壇”店鋪在售的侵權產品,并由公證員簽封后交由原告收執(zhí)。7月17日,廈門市鷺江公證處就前述公證事宜出具了《公證書》,并附有公證員現場拍攝的公證圖片、視頻及錄音。上海某公司提出,“某海壇”店鋪的行為已經侵權并造成了其巨大的經濟損失,特向平潭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

  圖形基本一致視覺基本無差

  審理中,“某海壇”店鋪辯稱,其公司已有注冊名“某海壇”,并在衣領處和衣縫邊都有體現,這才是他們店里的商標。而圖案是其上網搜索而來,事先不知是上海某公司的注冊商標,且這只是作為衣服的圖案并非商標使用。

  上海某公司涉案商標在注冊有效期內,該公司依法享有該注冊商標的專用權。經庭審比對發(fā)現,“某海壇”店鋪在平潭海壇古城經營的店鋪銷售的T恤衫服飾使用了與他人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的圖形,其使用方式容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即便其在服裝標簽上使用“某海壇”字樣,但該“某海壇”僅作為衣領標簽使用,并不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

  法院審理認為,引起消費者注意并影響其作出消費決策的主要因素系其服裝中與案涉注冊商標圖形基本一致的圖形,構成了商標法意義上的“相同商標”,加之其與上海某公司在上海市經營的“某上?!备叨认嗨频牡赇伱Q和裝修裝飾,足以造成消費者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