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
棗莊新聞網訊 據棗莊日報報道 “貴單位(2018)魯04民初字第432號《民事調解書》所載的全國首例商標權人獲取懲罰性賠償案例,特評為‘3.15案例’。”近日,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向棗莊中院頒發(fā)證書,充分肯定了棗莊中院審理的一商標權糾紛案件,并為此在棗莊召開2018年年會,研討侵害商標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法人打假。
2016年5月,一消費者購買了5盒山東某食品公司生產的假冒河北養(yǎng)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六個核桃”商標的餅干,隨后向棗莊工商局舉報。2018年7月,河北養(yǎng)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棗莊中院起訴,認為山東某食品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生產的餅干包裝箱上使用該公司“六個核桃”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并存在惡意情形,要求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棗莊中院辦案人員進行了認真準備,并多次向雙方當事人進行辯法析理,釋明相關法律規(guī)定,山東某食品公司承認侵權事實,并同意支付懲罰性賠償金。2018年8月29日,棗莊中院做出民事調解書,確認山東某食品公司向河北養(yǎng)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6000元。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商標權人取得懲罰性賠償金的案例。
據了解,針對以往商標權案件司法實踐中侵權人違法成本低、權利人維權成本高、打官司往往得不償失等現(xiàn)象,《商標法》引入了商標權人懲罰性賠償制度?!渡虡朔ā返?/span>63條規(guī)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在權利人因侵權受到的損失、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或者商標使用許可費的1倍到3倍的范圍內確定賠償數額。但《商標法》修改以來,直到本案受理時,未出現(xiàn)適用商標法第六十三條進行懲罰性賠償的案例。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俊海說:“該案通過調解書確認當事人支付懲罰性賠償金,體現(xiàn)了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的司法原則,也體現(xiàn)了司法的創(chuàng)造性和能動性,可以稱為‘棗莊經驗’?!?/span>